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是否违反刑法适用人人平等原则?

如题所述

不违反首先,我国签署了有关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国际条约,刑法中的该规定是国际条约在国内法中的体现。 其次,鉴于其认知能力的不足,法律才为未成年人设立了监护人制度,由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帮助、代理和监督其从事各种行为,并为其不当行为承担一定程度的责任。 最后,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对社会和自身行为的认知能力较一般成年人弱,由于生理和心理原因很多时候不能对事物和行为作出正确判断。(正由于此,14岁和16岁所承担的刑事责任也是不同的)。 综上不太完全的所述,刑法中对未成年人的宽大规定是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对其犯罪行为给予的适当矫正,无关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如果让一个认知能力比成年人弱的孩子承担与成年人同样的刑事责任,你觉得这对未成年人来说平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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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13
不违反。这是因为此年龄段的人在认知能力、行为能力等的不足,以及出于对青少年的特殊保护。而未成年人的认知水平与成年人的认知水平是完全不同的,其刑事责任能力自然也是有限的。这并不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第2个回答  2013-12-13
这一规定才真正是适用适用人人平等原则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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