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停车库被偷了 物业有没有责任

如题所述

您好,“车子停车库被偷了 物业有没有责任”需要证明车库属于物业公司管理,且物业公司在其中有过失。
因为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成立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如果因其管理过失导致小区业主的财产、人身损失,根据我国民法典,您可以请求物业赔偿损的。需要业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财物被盗,是因物业公司存在重大过失造成的。
法律分析
如果业主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财物被盗,是因物业公司存在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向物业公司进行追偿。因为物业公司对于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负有管理义务,与业主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如果因其管理过失导致小区业主的财产、人身损失,根据我国民法典,您可以请求物业赔偿损失的。
一般来说,业主存放在地下车库的车,所交的电动车存放费用是没有正规票据的。然而,收费正规票据将是你索赔的第一要素。能够给你个收据就已经是很不错的了,发票几乎是不可能的。然后您要看看电动车存放收费票据写明收费的事由是什么。如果收费票据写明的是“车辆保管费”,那么应该可以索赔成功的。物业公司要是不认账,直接起诉,物业公司百分百败诉。车辆保管费,物业公司要承担车辆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但如果收费票据写的是“车辆停放服务费”,那么你能索赔的可能性相当的小,几乎是没有成功的可能。服务费只是给你提供了车辆的停放服务,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纵然打官司,你也最多就是返还停放费给你。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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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20
物业只对小区承担一般性的防范义务,并不对业主的人身和财物承担保管责任,你与物业没有形成或签订保管合约,物业不是赔偿的主体责任人(盗窃者才是赔偿的主体人)。 但物业在该案中,没有履行好约定的对外来人员的询问登记、巡逻和维护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没有尽到应尽的一般防范义务存在违约,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至于赔偿费用,如前所述,物业不是赔偿的主要责任人,所赔偿的责任是一定的限度的(国家现行法规没有明确的赔偿标准),通常的做法是与物业公司协商,一般与免物业费做为代补偿方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2-20
停车库应有专人看管,若有,物业公司有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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