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小产权房在公证处的证明有法律保护吗

如题所述

所谓的公正只是对你所提供的事项予以固定,证明其存在、真实。但是所公正的事项的效力不是绝对的。
  至于你所说的小产权房的公正,应该是你们买卖合同的公正,这个只能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对产权并没有效力。因为我国对房屋采取的是“公示公信”原则,就是权力必须登记公示才产生转移或者效力。
  因为小产权房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如果你担心付了钱却不能得到相应的利益,你可以和对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是租赁合同期限最长只有20年。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并且按照现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持的,并且能够颁发这种房子的产权证只有乡一级政府和村级才能颁发,因此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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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8
一,小产权房有没有法律保障,合同有无法律效应。
1、根据法律规定,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农民可以自行经营,而且农民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正式因为政策法律规定中存在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才导致了各地小产权房建设的泛滥,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给小产权房留下了一个擦边球的空间。小产权房买卖就像我们做生意一样,买卖公平,愿买愿卖,白纸黑字签订合同。难道同样是合法的小产权房的合同法律就区别对待吗?法律的公正公平何在?
2、小产权拆迁得不到赔偿?很多人担心买了小产权房万一拆迁自己辛苦一辈子买一套房子就打水漂了?
3、目前深圳旧改项目越来越多,龙华观澜、布吉、民治、坂田、宝安区...等各个区域都有。旧改改什么?不就是拆迁农民房建商品房吗?深圳如此多的旧改项目,拆了这么多小产权房。假如真的拆迁没有赔偿换做你是业主你会怎么会办?深圳绝大部分买小产权房的人都是钱不是很多的人,辛辛苦苦打拼一辈子的钱打水漂了。你会甘心吗?
4、假如真的拆迁不赔偿小产权房业主不会闹事吗?在深圳这样文明发达,加上现在的网络信息传播时代,一个照片、一个小视频就能够全世界都知道。官方能把消息封锁的这么死吗?不现实。
二,小产权房的赔偿标准
目前赔偿是按照市场比例1:1.3。赔偿分为3步赔,一是土地,二是商铺,三是住宅,落实到一对一分开赔偿。土地的所有使用权是老板,商铺是使用权是一楼开超市的,住宅是每一套购买的业主。
政府或开发商的拆迁流程
(1).政府或开发商要在拆迁范围内设立拆迁办公室,贴出拆迁公示
(2).拆迁办工作人员与该区域每一位户主征集拆迁意愿及洽谈拆迁赔偿事宜,主要是针对赔偿金额或房子问题。
(3).当该区域同意拆迁并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的业主数量达到相应比例之后,政府或开发商才可以动工拆除。
旧改要的是快速、平稳推动旧改项目。越多业主登记拆迁意愿征集,旧改速度则越快。现在旧改第一步就是意愿征集,小产权房业主拿着自己的购房合同,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本人亲自去旧改办公室签意愿征集协议。赔偿都是直接赔到每个小产权业主的手里。不用担心只赔偿给原房东或原村民,房子他已经卖给你了,就是签70年使用权,只要年限没有到,你都有权利获得赔偿。
从旧改主导方出发,他们的意愿是要快速,平稳的推动旧改,也不希望搞一些扯皮打架的事影响进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3-28
小产权房是属于没有合法产权的房屋,例如城中村的违法建筑就是典型的小产权房,而有些人会买卖小产权房的,买卖小产权房只能签订协议,不能办理产权登记,那么小产权房屋买卖协议公证有没有效?

一、小产权房屋买卖协议公证有效吗
小产权房进行买卖时,对买卖协议申请公证的,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就具有法律效力。但也只能证明双方对小产权房买卖行为的真实性。并不是说房屋产权就合法。

《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3个回答  2021-03-28
首先我们了解下像如此的“小产权房”的定义: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另外,公证的基础是要合法。所谓小产权是国家不认可的,更不能上市交易的,公证处当然不能做这种公证。

购买小产权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根据建委发出购房风险提示指出,“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很大影响。

2、像小产权中的“乡产房”、“村产房”等并没有国家的产权证书,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给的产权证,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的利益将很难保证。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认可的正式购房合同,如果房产出现纠纷,缺少法律支持。

3、购买乡产权那样的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这样无形中会加大购房人的资金压力,增加购房风险。

4、如遇到拆迁,将被视为违章建筑,得不到拆迁补偿。因为拆迁时,被拆迁房屋必须提供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作为补偿的依据。就算有补偿,也是先将补偿款给产权拥有者,之后按先前购房协议补偿到每一位小产权房业主,如果没有协议,或者产权拥有者不讲诚信,小业主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买房前,须查验房出售人是否具备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查验商品房项目的建设手续,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决定买房时,须审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购买小产权房时,要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防止利益受到损害。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第4个回答  2014-02-21
  所谓的公正只是对你所提供的事项予以固定,证明其存在、真实。但是所公正的事项的效力不是绝对的。
  至于你所说的小产权房的公正,应该是你们买卖合同的公正,这个只能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对产权并没有效力。因为我国对房屋采取的是“公示公信”原则,就是权力必须登记公示才产生转移或者效力。
  因为小产权房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如果你担心付了钱却不能得到相应的利益,你可以和对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是租赁合同期限最长只有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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