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是温州乐清的,村子里有一栋老房子,从小住到大,三层,带一个五十平方左右的院子。问家里人这房子有没有证,说一直以来都没有,十几年了也没说要办什么证啊什么的。但是听说村里其他住户这些老房子都有红证,这个证到底是什么证,是房子的证,还是建房子的地基的证?没有这些个证现在想办起来要怎么弄?要找哪些部门,审批时间要多久?如果这个老房子现在要拆掉在原来的地基上重新盖一栋更高的,又要办哪些手续?
去登记办理一个证即可,办理流程如下: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所以,想要办理农村房产证的,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上的材料。对于材料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去当地房屋管理部门简单咨询一下。
农村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二)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
(三)公告;
(四)审核;
(五)收费;
(六)记载于登记簿;
农村房屋宅基地房产证办理的流程非常简单,一般情况下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办理即可。在此需要提醒的是,一定要办理农村房屋宅基地证,因为这个房产证不仅仅是你的房屋所有人的证明,当遇到拆迁时,也不会影响到赔偿。不会的办理的,可以多多咨询房屋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1、根据国土资发[2016]19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补办用地手续主要流程为:
村民向农民集体或村委会申请--农民集体或村委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并公告30天--公示无异议,农民集体或村委会出具证明--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予以确权登记。
2、目前很多地区都规定,原址重建住房,要重新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具体手续跟异地新建申请宅基地的手续差不多,由村民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