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95年的老房子二手房,正在装修,厨房里有一根经过我们家但是不由我们家使用的老旧水管,施工方不小心碰到了,水管爆裂,漏湿了楼下一家的床垫和一部分墙壁、地板。这责任算谁的呢?我当时就去找物业问这根水管是2年前政府老旧水管改造的时候就应该拆掉的,为什么不拆掉呢?物业回复我说是因为楼里有一户人家不肯换新管,所以一直保留的那根老旧水管。这根老旧水管只是路过我们家,我们家没有从那接水出来,也没有配装水表,我们家用的是2年前换的新水管,新水管和这个老旧水管互不相干,现在楼下那家人提出让我们把他们墙壁全部刷一遍,这个要求施工方同意了,我也没意见。但楼下同时还提出了让我家赔偿1万多的要求,我觉得太过分了,想请教懂这方面法律的朋友,这种情况,应该哪方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