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2岁,未婚,有精神疾病,但现已恢复正常,你们说我有必要去办理残疾证和低保证吗,我不想去办,那样的话我觉得要是让别人知道我有病心里会很不是滋味都没脸见人了,而且遭人白眼另眼相看真不想活了都,你们说我的决定对吗,到底是办理好还是不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