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办理流程为:
1、出具证明,患慢性病的参保人员需由指定医院主治医师以上医生出具疾病证明,并由医院医务科盖章;
2、提交医保申请;
3、医院受理申请并进行费用审核;
4、财务付款。
如果患有十二指肠慢性疾病,糖尿病,高血压。恶性肿瘤冠心病,帕金氏综合症,脑中风,慢性支气管炎,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都可以申请慢性病卡。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医疗费用。慢性病办理通常需要准备近一年内的住院病历、所有检查结果和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并且诊断证明需要有医院的盖章。还需要一份申请表格。有的地方可能会略有差异,具体可以咨询一下当地医院的医保中心或者医院医保窗口人员。慢性病办理在当地医院就能办理。
慢性病全称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不是特指某种疾病,而是对一类起病隐匿,病程长且病情迁延不愈,缺乏确切的传染性生物病因证据,病因复杂,且有些尚未完全被确认的疾病的概括性总称。慢性病的危害主要是造成脑、心、肾等重要脏器的损害,易造成伤残,影响劳动能力和生活质量,且医疗费用极其昂贵,增加了社会和家庭的经济负担。
【法律法规】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第二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坚持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对不同层面群体的医疗保障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重点保障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医疗需求;坚持以家庭为单位、群众自愿,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统筹协调、统一管理的原则,做好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之间基本政策、标准和管理措施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