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职高专实用英语口语大赛 评判标准

如题所述

全国高职高专实用英语口语大赛的评判标准如下:


1. 评委评分采用打分制,将比赛分为三个部分:实用讲演、现场描述和情景交流。每个部分从0分到10分进行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委分别给出各自评分后,将三个部分的分数相加,再乘以10,得出参赛者的初步得分。例如,评委A给参赛者X的分数为9.23、8.79和9.67,总计289.1分。


2. 参赛者的最终得分是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剩余评委分数的平均值,保留一位小数。例如,若9位评委给X的分数为286.5、287.3、285.1等,先去掉最低分283.6和最高分291.3,然后取其余分数的平均值,即为最后得分287.3分。


评分标准如下:



    实用讲演部分:评价语音语调、流利程度和朗读表情。评分范围从9分(发音准确,语调流畅,表情丰富)到5分以下(发音基本正确,但有明显不足)。
    现场描述部分:考虑内容、条理和语言。评分从9分(内容充实,逻辑清晰,语言丰富)到5分以下(内容不完整,语言基本正确)。
    情景交流部分:评价内容、应答和语言。评分从9分(内容充实,应答敏捷,语言丰富)到5分以下(内容基本完整,语言尚正确)。

评委根据这些标准给出细致的评估,确保比赛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参赛者的最终成绩是评委们综合评价后的平均值,体现了他们在各方面的表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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