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行政区划

如题所述

宝安区,拥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夏、商、周时期,这片土地属于百越地。公元331年东晋咸和六年,宝安县的建制设立,至今已逾1600年。宝安区的设立源于1993年1月1日,由原宝安县的部分区域组成,包括西乡、福永、沙井、松岗、公明、石岩、龙华和观澜等8个镇,以及新安和光明两个街道办事处。区内设有127个村民委员会和491个村民小组,以及38个居民委员会。截至2002年末,宝安区的人口总数达到160.6万,其中户籍人口28.88万,外来人口则多达131.73万人。宝安,作为深圳原居民的重要聚居地,也是著名的华侨之乡,海外华侨和港澳同胞总数超过6万和9万。

地理位置上,宝安区坐落在深圳市的西北部,东与龙岗区相邻,南与南山区和福田区相连,西临浩渺的伶仃洋,北边紧邻东莞市。在行政区划的变迁中,2007年,光明新区成立,宝安区的街道办事处增至10个,包括新安、西乡、福永、沙井、松岗、石岩、龙华、观澜、大浪和民治。然而,到了2011年底,龙华新区的设立又调整了宝安区的行政区划,此时宝安区的街道办事处减少为新安、西乡、福永、沙井、松岗和石岩六个。

在城区村落方面,宝安区拥有一些颇具特色的城中村,如南源新村、东泉新村、向南村、塘水园和水尾,这些地方承载着宝安区丰富的历史和文化。


扩展资料

宝安位于广东南海之滨,是深圳市六大辖区之一,地处东经113°52’,北纬22°35’。全区面积733平方公里,海岸线长30.62公里。宝安南接深圳经济特区,北连东莞市,东濒大鹏湾,临望香港新界、元朗,是现代化经济中心城市深圳的工业基地和西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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