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的职务划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主要职务层级:
街道办事处的最高领导是工委书记和主任,目前大部分工委书记和主任的级别为正科,相当于县教育局局长、农业局局长或乡镇一级的主要负责人。然而,也有例外,部分职位可能达到更高的级别。
对于街道党政领导的排序,通常为书记、主任、纪委书记、副主任等,其中书记为最高行政领导,负责全面工作。至于街道办事处的挂牌顺序,通常为党工委、人大工委、办事处、纪工委和人民武装部。
至于部门设置,街道办事处可能包含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综合执法中队和社会事务受理中心等。而街道办的最高职务,在党内是党工委书记,在行政上是主任,负责行使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赋予的职权。
街道办事处的具体部门职务可能包括主任、副主任、干事等,且根据规模和需要,可能设有科级职务,如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