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全国重点美丽乡村建设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一是“三级书记”齐抓共管。区委书记亲自办点抓示范,乡镇党委书记亲自调度抓推进,村(社)支部书记亲自上阵抓落实,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村(社)干部包组、党员包户”的责任包保体系,有效确保了美丽乡村建设队伍、责任、资金“三落实”。二是群众乡贤多方动员。引导乡贤群众积极主动参与,通过“屋场会”等形式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引导乡贤群众提高主人意识,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积极培育各类乡贤组织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和监督,用红白理事会祛陋习,用爱卫协会管村貌,用文艺协会增文明。如草坪镇三角堆村的闵译军,出资一千多万修建了文化广场,免费供村民休闲。三是上下联动协同推进。抓资金保障,一方面是保障财政硬投入,三年来财政每年直接投入美丽乡村创建点的资金在1100万元左右,区财政本级为每个省、市级美丽乡村创建村投入资金30万元、区级美丽乡村创建村投入资金10万元,同时安排资金100万元在全区开展美丽庭院评选,另一方面是撬动社会资本超过5000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五十八条 国家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用于乡村振兴的财政投入,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发行政府债券,用于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相关专项资金、基金应当按照规定加强对乡村振兴的支持。

国家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优化乡村营商环境,鼓励创新投融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乡村。

第六十三条 国家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等政策措施,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依法完善乡村资产抵押担保权能,改进、加强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财政出资设立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应当主要为从事农业生产和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经营主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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