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费用由谁承担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买房人应缴纳:1、契税:九十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2、房屋产权登记费八十元;非居住用房、法人售房三百元;3、交易费:三元每平方米;4、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卖房人应缴纳: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2、交易费:三元每平方米;3、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4、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买卖双方需要均摊的费用是二手房交易手续服务费和二手房过户印花税。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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