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乌兹别克斯坦6月14日报道,乌兹别克斯坦国家防疫特别委员会决定,乌隔离政策继续延至8月1日,同时自6月15日起放宽部分限制措施。
根据防疫特别委员会决议,乌将继续按“红”、“黄”、“绿”三级分类标准对各地疫情形势进行分类,并将持续加强卫生防疫措施至8月1日。会议还决定,经允许复工复产的经营主体(建筑业、公共餐饮、服务业等)将承担因员工不遵守防疫规定出现感染而产生的相应隔离和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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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给居民生活创造便利,允许铁路公司在严格执行防疫措施前提下恢复“绿区”与“黄区”城际间铁路运行,包括塔什干与布哈拉、铁尔梅兹、希瓦和努库斯之间往返列车,安集延与希瓦、布哈拉和铁尔梅兹之间的往返列车以及塔什干与撒马尔罕间的往返高铁。
此外,允许公立学前教育机构8月1日起恢复运营。“黄区”和“绿区”私立学前教育机构自6月15日起即可恢复运营,取消此前要求一个班级不得超过15人的限制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乌隔离政策延至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