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民办教师转正后的工龄如何确定的通知

我是吉林省镇赉县的一名教师,一九八四年经过镇赉县教育局人事股分派到到保乡中学担任顶编代课老师,一九八九年又经过镇赉县教育局人事股调转到英华乡中学继续担任顶编代课老师(当时负责安排和调转的人事科长都是刘玉芝,到保学校的校长是李凯丰,英华学校的校长是沈建平),一九九二年经过统一考试转为正式国家教师。我的上班时间一直都是按最初上班的时间填写计算的。二0一八年的年末县里的干部管理部门说我的参加工作的时间应该从一九八九年到英华学校工作算起!我上网查阅相关资料文件,我是长期顶编代课老师,符合教育部,财政部,粮食部,国家民委,国家劳动总局一九七九年十月三十一日《关于边境县(旗:)市中小学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通知》,教育部(79)教计字503号文件《关系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我符合文件规定的“在两个以上学校连续工作,凡经过正当手续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教育部(80)教计字267号文件中第一条指出:“一、中小学民办教师、长期顶编代课教师,已按上述两个文件规定转(包括直接招收、录用、顶替)为公办教师的,均可按照上述两个文件中计算工龄的规定执行”(上述文件就是指79年10月31日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民办教师转为正式教师的通知和教育部79教计字503号文件

答: 从其转编时所在学校做民办教师起、或在别的学校当民办教师经过县级以上教育局正式调动到所在学校转编均可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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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30
如果民办教师转正,原来当老师的时间都算工龄,如果转行做其它与教育无关的部门工作,则民办教师期间的时间不算工龄,当然,也有地方可能会折半计入工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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