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小时工作后,领导叫过加班。不来加班就处法这样对吗?

有时候半夜也要来加班,不来就处罚,领导还讲不管你家里有什么事就得来加班,还讲你家里的事不关厂里的事,八小时之外就不能作家里的事吗
劳动法有没有这样规定啊?他们要是违法我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应征得劳动者同意,不加班处罚违法。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劳动者有权拒绝,不加班处罚属于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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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08
可以,8小时后就不算正常上班了算加班,对于加班可去可不去,可以向更上层领导反映 ,
如果更上层领导不管的话,就可以向你们地方的劳动局投诉 ,这事你完全在理不用怕他们,大不了他们把你开除, 还可以找他们赔偿你的延误工时的经济损失
第2个回答  2010-08-08
这种问题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
加班是自愿的
他这样已经违反了劳动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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