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实习期和试用期是有本质区别的,没有毕业签订实习协议的话就是实习生,毕业之后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话就是在试用期,是公司员工。如果学生未毕业,在某公司服务的年资也是从签订劳动合同开始,试用期开始计算,实习期不会计算在内的。
一般来说,实习生是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从事有收入劳动的在校学生,不属于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范围,他们的实习收入可以不适用最低工资的有关规定。简单说就是没有最低标准,值得欣慰的是北京和东莞等一些地方陆续规定实习生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针对在校学生,那么其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双方之间仅为劳务关系,如若双方有约定具体的报酬,那么被辞退后用人单位应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拒不支付的,在校学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所以一旦发现自己被无故辞退,一定要强硬的争取自己的权益哦
如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前签订了实习协议但没有约定相应的报酬的话,那么在被用人单位辞退后,如果实习协议中没有明确赔偿的话,一般很难要求赔偿的。也就是说,可能只有默默离开了。
所以同学们在准备实习的时候,一定要跟用人单位确认好具体的薪资哦!当然了,在签订实习协议的时候不要一下子就签上自己的大名,要认认真真的阅读相关的条例,确认好自己的实习内容和实习工资哦!待理清了这些内容再签订协议也不迟!
知道这些实习的“潜规则”,希望可以在大家遇到问题的时候有所帮助。
但僧妞希望大家都有好好去实习,不会被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