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企业在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后,有义务向社会提供企业的基本信息,让社会公众和交易相对人对企业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和判断,让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及时掌握企业的存续和经营状况。
年报还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年报记录了市场主体的基础经营活动信息,有利于市场主体之间彼此掌握和了解对方的基本情况,在互信的基础上进行市场活动,有利于降低市场交易成本。
企业年报是由董事会主持编制向有关主管机关及股东大会汇报的有关公司经营的财务状况等的书面报告材料。
一般包括:公司的损益表、公司主要业务活动的情况、固定资产所发生的重大改变、发行新股的情况、发行债券的情况、捐款、在职董事名单、股息分派意见、董事与公司之间发生契约关系的内容、董事购取公司股份或债券的协议详情、储备金现状及建议等。
扩展资料:
企业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8、企业参保险种、参保人数和单位缴费基数、实际缴费金额、累计欠缴金额社保信息;
9、企业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统计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年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年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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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