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07-02
实践“四种形态”必须着重于“早”。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腐化堕落,最初都是从小处开始的。从第一次受人请托时的战战兢兢,到接二连三的自我放纵,最终到贪得无厌的“心安理得”,出问题的人一般都会显露出某种迹象,党组织应该早发现、早警示,及时帮助他们认识和解决问题。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向腐败分子蜕变,自然有其人生观、价值观“滑扣”的原因,但如果在“拔烂树”的同时及早“治病树”,在其犯下小错误的时候就进行干预,使其幡然醒悟、及时回头,一来可能阻止其继续堕落,二来也为党和国家挽救了干部。
实践“四种形态”必须聚焦于“严”。党和国家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都是受到党的教育多年、组织栽培多年才成长起来的,这些同志如果走向腐败,既会对其自身造成伤害,也是党的巨大损失。反腐不仅要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存量,同时也要坚持遏制腐败增量,才能激浊扬清,形成良好政治生态。“四种形态”构建起多层次的监督执纪格局,使管党治党从盯住少数人向管住大多数转变,将为规范党员干部行为设定警戒线,是一种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部门从一开始就抓紧执纪,就能让更多人避免违法。
实践“四种形态”,要把握“树木”和“森林”的辩证关系。严格党内监督,不能以惩治“极极少数”代替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划出红线、明确雷区,使党员领导干部知有所止、增强自律。要以纪律和规矩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对党员干部加强监督执纪,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的良好风气,真正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