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外借高利贷,法院冻结妻子的银行存款,妻子有义务还吗?如何解决?

如题所述

丈夫多年前在外借了高利贷,贷款利息五分到一毛,妻子不知情,贷款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但是现在因为这笔高利贷法院冻结了妻子的银行存款,夫妻双方该怎么办,才能不让丈夫借的这笔高利贷不影响到妻子和儿女的生活呢?这个问题的答案需要分为以下几个层面来把握:

首先,丈夫借的这笔高利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丈夫的个人债务?

如果丈夫借高利贷妻子并不知情,丈夫所借的高利贷也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或者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那么该笔债务应当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没有义务与丈夫共同偿还该等债务。法院无权冻结和执行妻子的个人财产来偿还这笔债务。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债权人来举证证明,如果债权人无法举证证明上述内容,那么债权人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该笔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只能认定为丈夫的个人债务

其次,妻子银行卡中的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妻子的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取得的工资、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如果现在妻子和丈夫并未离婚,虽然夫妻二人现在分开两地打工,但是妻子打工所得的工资和劳务报酬,也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银行卡中的存款如果都是妻子的工资和劳务报酬,则有一半的钱属于丈夫所有

在此情况下,法院冻结妻子银行卡中的存款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债权人无法证明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法院只能执行妻子银行卡中属于丈夫所有的二分之一存款,剩余的二分之一属于妻子的财产,法院无权执行。

再者,这笔高利贷的借款利息高达五分到一毛,是否合法?

贷款利息为五分到一毛,意味着贷款的月利率为5%到10%,则年利率高达60%到120%!这么高的贷款利率,已经明显超过此前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的24%利率上限和现在最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的LPR四倍的利率上限。

所以,超出法定利率保护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这些年如果借款人已经还了很多利息和本金,那么根据法律保护的利率上限计算的应还贷款本息,扣除这些年已经还的贷款本息,才是现在借款人尚欠贷款人的贷款本息金额。

目前,贷款人向法院起诉的金额肯定是按照年利率60%到120%计算的贷款本息,这样的金额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在法庭上提出该等利息超出法定利率保护上限的抗辩,要求法院按照法定保护利率来计算贷款利息。

最后我们做一个总结,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妻子需要共同偿还,法院可以冻结妻子的银行存款;如果债权人无法证明该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妻子无需共同偿还债务,但是法院也可以冻结妻子的银行存款,但只能执行其中属于丈夫的二分之一份额。无论是上述哪种情况,这笔贷款的利率都高于法律保护的利率上限,借款人有权拒绝按照贷款人的主张偿还利息,可以要求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计算出合法的利息金额。在这笔债务属于丈夫个人债务的情况下,妻子要想法院无法冻结和执行自己名下银行卡中的存款,则需要和丈夫办理离婚手续。双方离婚之后,妻子打工所得的工资和劳务报酬就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这样法院就无权冻结和执行了。

否则,只要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妻子打工所得的工资和劳务报酬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就有权冻结并执行其中属于丈夫的那一半份额。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4-05
我作为一个亲身经历者告诉你,妻子有没得义务,完全看判决书怎么判,没有判到妻子头上,妻子一分钱都不用还,冻结妻子账户,是完全没有根据的,提出执行异义
第2个回答  2021-04-04
如果借的钱用来双方共同支出,妻子有义务,如果丈夫用做其他而妻子不知情,借的钱也没有用做家庭支出,妻子则没有义务还,妻子的钱只有二分之一是属于丈夫的,法院只能冻结一半的钱。
第3个回答  2021-04-04
妻子有义务还解决个办法,就是让妻子把钱全部都给还上因为妻子和丈夫属于是一体的,丈夫借钱,妻子也是需要帮忙还款的。
第4个回答  2021-04-04
妻子有义务帮助丈夫还外面的高利贷,因为妻子作为丈夫的法定妻子。丈夫所借的高利贷属于婚姻中的借贷关系,妻子有义务偿还,如果妻子偿还不起,那就走法律程序,将丈夫告上法庭,脱离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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