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户籍所在地就不需要交了,因为医疗保险交多份也只能报销一份,原来户籍地医疗保险今年还可以用,但是到了明年就不能使用了,国家已经有明确规定参保人不能在两地享受同一种待遇,外地单位给你缴纳了社保、医保后,你在单位的属地可以领取医保卡并享受医保待遇,当地的医保待遇由于你已经停止了继续缴纳所以在第二年开始就会被停用的。 新公司缴纳后,你只需要到原社保站办理迁出,他们会打个单给你,你在交给单位所在地社保站便可,通常户籍地的社保不需要转出,因为最终的社保领取地是户籍地。你最后还得转回且达到最低领取年限才能办理退休。所以 你的户籍地只需要暂时停交便可 跨地区缴纳没人拒绝你。但是不会让你享受到双重保障,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同一个人终身只允许享受一份社会保障,不得重复享受,因此也有许多限制措施不会让你享受到,所以你就等于白白扔掉一份钱。
拓展资料: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2019年11月,安徽首批422个病种及支付方式公布,从2020 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群众在省属18家医院就医时,将有统一的支付标准。 医疗保险,传统意义上就是指由特定的组织或机构经办,通过带强制执行的政策法规或自愿缔结的契约,在一定区域的一定参保人群中筹集医疗保险基金。
医疗保险起源于西欧,可追溯到中世纪。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家庭作坊被大工业所取代,出现了近代产业队伍。由于工作环境的恶劣,流行疾病、工伤事故的发生使工人要求相应的医疗照顾。可是他们的工资较低,个人难以支付医疗费用。于是许多地方的工人便自发地组织起来,筹集一部分资金,用于生病时的开支。但这种形式并不是很稳定,而且是小范围的,抵御风险的能力很低。18世纪末19世纪初,民间保险在西欧发展起来,并成为国家筹集医疗经费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