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子全给了儿子,女儿怎么办,可以分户再申请一块新的宅基地吗?

女儿户口在村里,已婚,男的是城市户口,所以夫家是没有土地的,村里不同意批,有什么部门可以解决吗,国土局还是农业农村局,区里还是镇上

房子已经都给了儿子,这种情况下女儿可以把户口迁出去,但是不能再分户申请宅基地了,因为已经没有属于你的那一部分。

       
       

拓展资料: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一、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须要完成以下程序:

1、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宅基地申请条件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三、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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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28
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2个回答  2021-09-28
一般情况下,如果女儿嫁出去了,就算女儿的户口还在娘家,他也是不能分户,也不能申请一块新的宅基地,毕竟他都已经嫁出去了
第3个回答  2021-09-28
现在农村的房子都已经给了儿子了,自己女儿肯定是没有的,所以再去申请一块新的宅基地,我觉得也不现实
第4个回答  2021-09-28
这要根据你居住的地域来决定,有些地方是坚决不允许宅基地的,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没有房子居住,只能购买商品房,也不允许批宅基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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