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 甲、乙、丙、丁四人决定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

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
甲、乙、丙、丁四人决定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甲以货币出资120万元,乙以实物折价出资60万元,丁以货币出资50万元,丙以劳务作价出资估价16万元;
(2)约定了分配利润和承担债务的比例;
(3)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三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对外签订50万元以上的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
(1)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A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A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利。
2)合伙人丁撤资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合伙企业又接纳戊入伙,并修改了合伙协议。
3)合伙企业的债权人A公司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甲、乙、丙、戊及退伙人丁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丁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新入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4)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张某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
(5)合伙人乙在其个人与C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C公司的到期债务80万元,C公司要求代位行使乙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用于清偿债务。
(6)合伙人丙后来遭遇车祸,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将其转为有限合伙人。
(7)后来庚看企业发展情况良好,于是投资成为该企业有限合伙人。庚与D公司洽谈,代表企业谈成一笔生意,后该企业以庚为有限合伙人没有经营权为由不承认与D公司的合同。
问题:
(1)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丁拒绝承担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果丁向A公司偿还了全部债务,丁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追偿?
(3)戊拒绝承担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甲聘任张某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5)C公司的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1甲签的合同有效。赚了算大伙的。赔了主要算甲的。2.丁主张成立。已经退伙了还找他干嘛。有责任就不要让人家退伙嘛。马后炮嘛。丁还了债务向公司追偿啊。谁在公司谁就是当事人。3.不成立。要么就别上这条船。上这条船由的自己吗?4.我不是学法律的。就常理来讲是可行的。甲做的事情由甲承担。出了事甲担着。对公司有利算大家的。甲都不能收放自如怎么当老大?5.情理和法律这座天平何时见高低呀!一乙是替死鬼吗?二,如果乙为大伙的利益这时公司该出面了。三,如果乙为私利。那他自作自受嘛。法律规定c公司能不能要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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