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士官留用察看有哪些规定

如题所述

《纪律条令》第四章第二节对士官留用察看进行了明确:

第一百五十五条对拒不履行职责、不起骨干作用,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士官,可以实施留用察看。

第一百五十六条士官留用察看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士官留用察看期间,停止执行原工资标准,改按义务兵最高津贴标准发放津贴。

第一百五十七条被实施留用察看的士官,留用察看期满仍不改正错误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扩展资料:

处罚审批:

士官留用察看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士官留用察看期间,停止执行原工资标准,改按义务兵最高津贴标准发放津贴(第二百三十三条)。

对士官实施留用察看,由具有相应选取批准权限的单位首长审批,政治工作部门承办,并填写《士官留用察看审批表》(第二百三十五条)。

首先,对照以上内容,看看你是否符合处罚标准的范畴,这个范畴可能你们单位也把自定的《军人手机使用规定》包含进去了,特别是规定中明确了手机管理责任制。

因为各单位的保密级别不同,对于违规使用手机的相应处罚力度也有所不同,如果是单位再三强调、且明文规定还违规使用手机的,使用者和责任人肯定会加重处罚。

其次,就处罚内容而言,只要符合上述处罚标准的范畴,那么你的留用察看完全可以停止执行6个月原工资标准(这里要注意不是扣发),改为按义务兵最高津贴标准发放,这是符合新版纪律条令内容的处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纪律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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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03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明确,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实行全程退役,在本级服役期内各个年度安排退出现役(就是跟着当年的老兵一块退伍):

(一)家庭成员遇有重大变故,经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二)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三)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就是先治病,仍然治不好的),经军队医疗体系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的,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四)年度考评不称职的。(五)受降职、降衔以上处分的。(六)留用察看期满后拒不改正错误的。(七)受刑事处罚未被开除军籍服役期满或者被处劳动教养期满后不适宜留队服役的。(八)图谋行凶、自杀或者搞其他破坏活动,继续留在部队确有危险的。(九)因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宜留在部队继续服役的。
凡符合前款第六、七、八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可以随时安排退出现役(就是随时可以走)。
好了,你想走,只能是符合以上九种情形,不然没法走。

逐条分析,第一条,什么叫重大变故,父母亲病重/去世等,没人能够撑起来这家庭,你必须要回家才行的,这算重大变故。如果你有能力拿到证明,好,没问题。

第二条,算了,别想了。

第三条,患病,如果你有精神病或者严重的抑郁症(这两个可以装),瞒过了医生,瞒过了单位里面的那一堆老油条,OK,没问题。

第四条,说是这么说,但是从我有限的阅历来说,即使你按照这个申请,单位也是不批准的。

第七条,醒醒吧。

第八条,快起床,别做梦了。

第九条,这个只是制定条例的时候留的后门,防止出现一些想不到的情况,没有了法律依据,一般人还用不上。

重点讲五六条,这是你全程退役最有可能用到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二百三十二条,对拒不履行职责、不起骨干作用,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士官,可以实施留用察看。第二百三十三条 士官留用察看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士官留用察看期间,停止执行原工资标准,改按义务兵最高津贴标准发放津贴。第二百三十四条 被实施留用察看的士官,留用察看期满仍然不改正错误的,给与相应纪律处分。
问,或者我说19年考学没考上,想回去考大学这个可不可以当理由?

回答,这点不符合以上九点条件,不可以。

问,不挨处分无理由的退出现役可不可以?

回答,不可以。军中无戏言,不是过家家那么简单。

问,无理由要求提前退有没有什么惩罚?

你这个情况,一般发展是。

我要退役,班长/排长/主官/上级首长轮番劝你。

我还是要退役,班长/排长/主官/上级首长继续轮番劝你。

我不管我不管,我还是要退,一个留用察看。

我不怕我不怕,留用察看我也要走。一个处分+取消士官资格按义务兵对待(士官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第三点,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提前退出现役的)+全程退出现役。

愿望实现。

会挨什么处分呢?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或者撤职、降衔、开除军籍。(纪律处分条令第一百一十二条)另外,根据二百二十条对被开除军籍的人员,取消其军衔和在服役期间获得的军队奖励、表彰,原有职务级别自然撤销,不得享有国家对退出军人现役的优待。一般来说,你会获得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一般不开除军籍啦。回到家你还是退役军人啦,你只要不是危害国家危害社会,国家还是认你退伍军人身份的。
第2个回答  2017-12-27
  《纪律条令》第四章第二节对士官留用察看进行了明确:
  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拒不履行职责、不起骨干作用,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士官,可以实施留用察看。
  第一百五十六条 士官留用察看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士官留用察看期间,停止执行原工资标准,改按义务兵最高津贴标准发放津贴。
  第一百五十七条 被实施留用察看的士官,留用察看期满仍不改正错误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3个回答  2014-10-02
察看期间不发工资,发最高津贴,也就是几百块。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0
  《纪律条令》第四章第二节对士官留用察看进行了明确:
  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拒不履行职责、不起骨干作用,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士官,可以实施留用察看。
  第一百五十六条 士官留用察看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士官留用察看期间,停止执行原工资标准,改按义务兵最高津贴标准发放津贴。
  第一百五十七条 被实施留用察看的士官,留用察看期满仍不改正错误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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