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个人意外身亡,家里没有直系亲属,也没有爷爷奶奶,但是亲戚和他关系不好,亲戚是否可以侵占他遗产?

如题所述

不可以,因为根据中国继承法的规定,如果一个人意外身亡,既没有遗嘱,又没有法定的直系亲属继承,那就将启动遗产继承法的托底条款,由死者户口所属单位村居委会或国家继承,就好像前段时间深圳有个外甥给舅舅养老送终基本上完成了亲生子女所应完成的所有责任,但是因为没有遗嘱,并不能继承遗产,最后通过打官司,法院判决也只是继承少部分遗产(判决依据也是其给老人养老送终的利他行为),大部分遗产由国家继承(法律规定),因为不是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他的外甥和舅舅的亲属继承关系并不被法律承认,至于亲属和死者关系好不好基本上也不是法院需要考虑的问题。
所以也就是说亲属之间互相抚养,是不能继承遗产的,例如父母无子嗣,亲属之间互相照顾生活,在法律不并不构成继承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之间通过沟通达到一致协议,可以构成了财产赠与关系,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具体的体现就是在立遗嘱的时候将财产分隔作明确,来避免发生财产分隔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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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26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不想亲戚继承,可以提前写好医嘱并到公证处公正!
第2个回答  2020-01-26
我们国家对于继承法有明确的规定,由第一继承人第二顺位继承人,你这个亲戚要看他跟你的实际的亲戚关系。因为他身后没有其他人为他的财产做主张,如果亲戚能够掌握到你的财产,你又没有留下遗嘱。哪怕他没有继承权,可能也就被他占有了。
第3个回答  2020-01-26
亲戚无权侵占他的财产,只有他的直系亲属可以合法继承他的财产
第4个回答  2020-01-26
如果你不想让亲戚占有遗产,可以写遗嘱不让亲戚占有。并到当地公让处公证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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