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结婚证,后悔了,怎么办?

8月16日领了结婚证。因为我家人一同意和他结婚,我偷偷地和他办了结婚证,当看到结婚证的瞬间,我竟然一点都不高兴,有点想哭的感觉。后来因为发生了很多事,我觉得这样对不起我父母,如果我告诉父母和他结婚了,我父母肯定会很伤心的。我有想到离婚,我朋友也同意。他说如果你想离婚的话,这两天就去办离婚。可是我没有举行婚礼就离婚,以后就成离异的人了。我很苦恼。这几天吃不下饭也睡不好觉。在领结婚证前,我每天心里很烦燥,以为领了结婚证就好了,可是领了结婚证后,反而更加的厉害,我该怎么办?

厉害了,

小弟不得不佩服,

敢问一句,

您是师哥?

还是师姐?

领完证就后悔这种神操作我想知道是男性同胞的通病还是女性同志的杀手锏。

小弟孤陋寡闻,在小弟的生平中这种事情真可谓不多见。

因为小弟虽是一位光荣的单身狗(最近刚刚是),

但是小弟对爱情这种东西向来看的是比金钱还重,(爱情第一,金钱比我生命还重,胃绞痛不看病用阿托品顶着,实力派,海飞丝,这画外音有点多。)

所以今天我不打算要告诉你“后悔了要怎么办”而是告诉你什么是爱情,什么是承担,什么责任,什么是人生如棋落子无悔。

或许你觉得我管的事太宽了,但是我会在我的行李箱里掏出我的红色披风,呼唤无坚不摧的雷神之锤,让你知道我就是那劈天劈地劈空气,一把神锤永闪烁,扫尽人间天下浊的七彩虹社区居委会话唠总代表潘大爷!你打听打听,邻里街坊哪家夫妻不和不是我调节好的,今天碰上我算你倒霉。

来来来,坐到小板凳上,小葵花大爷课堂开课了。

婚姻,婚姻是人类独有的生活方式,是一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责任,是干柴遇烈火所发出的耀眼火光,婚姻是牺牲,婚姻是付出。

婚姻的成功是评价一个人内环境的金标准,一个人无论多么成功多么伟大,如果他的婚姻是糟糕的,他的感情是混乱的,不论他是谁、多么有能力,他一样是一个失败者,因为他不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对感情专一的品质,婚姻是爱情的升华,是一生一世相依相偎的承诺,婚姻多么幸福,多么温暖,两个人可以手牵手走完一辈子多么幸运,你证都领了,可我在苦苦的愁着钱买房买车,向我这种穷小子谁会爱嘛,你可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爱情,爱情多美好的两个字,一个人这一辈子可以没有钱,可以没有梦想,但是不能没有爱情,我知道你们之间可能是出了一些矛盾,但是您要想想你们到底是为了什么才在一起的,是因为爱情啊,

去爱吧,不要怕矛盾,不要怕吵架,不闹矛盾就没有办法去磨合,不闹矛盾是无法找到夫妻之间最佳的相处模式的,相信我超越疼痛的结果是美好的,千百万人之中你选择了他,他选择了你,这是多么大的缘分。

不要悲观的去想“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那只是无知的人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谬论,真正的坟墓是想爱却爱不到,想爱却没有能力爱,不要说了我要哭了,m的,给我一沓面巾纸!

拿起手机,连上低音炮,给她(他)一个突然的吻,放一首《最浪漫的事》;

“背靠着背坐在地毯上 

听听音乐聊聊愿望 

你希望我越来越温柔 

我希望你放我在心上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直到我们老得哪儿也去不了 

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

桑给我两沓面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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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01
可以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民事行为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为无效民事行为。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的行为是以与被骗人结婚的合法形式掩盖骗取后者财产的非法目的的行为。依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该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而缔结的婚姻应为无效婚姻。做出这样的结论,与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并不矛盾。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之所以成为无效婚姻,是因为这些情形下的婚姻违反了婚姻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中关于禁止重婚、法定婚龄、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不应结婚的疾病等强行性法律规定,而婚姻法的这些规定是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中关于民事行为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为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在婚姻法中的具体化。同时,婚姻法的这些规定并不排斥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中关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在婚姻法中的适用。在骗婚案件中,如果适用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关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来处理,宣告婚姻无效,适用法律则更加贴切,对当事人权利保障更充分,被骗人可以民事行为无效为由请求返还财产
第2个回答  2021-03-18

如果当事人一方在领了结婚证之后反悔的话,由于不具有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此时也只能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了。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以上知识就是对这一问题进行的相关解答,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无讼,私信咨询。

第3个回答  2009-12-29
只要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调节无效的,法院就应该予以批准离婚了

《婚姻法》中的规定是: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对夫妻感情破裂做了具体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幸福是一辈子的事,感情的事别人本来就没办法说什么,忠于你自己的内心吧,或者跟他谈谈,说不定你就不会感觉不安了,你这可能婚前恐惧症,还没克服下来就领证了所以你才这么烦恼,让他给你信心吧,也许他的某句话或某个行为会让你不再后悔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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