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制度有:
职代会审议制度、职代会评议制度、职代会提案制度、职代会监督建议制度、职代会闭会履职制度。一般来说,涉及全体或大多数职工的正当权益的规章制度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包括用工制度、人事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福利制度、劳动安全保护制度等。
拓展资料1.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协调
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的法定义务,目前,部分地方已经出台了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指导企业成立职工代表大会并规范其运行,如《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2017修正)对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评议规则、职工代表的产生方法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2.规章制度的制定缺少民主程序时的效力认定:随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会制度等职工民主
管理制度的发展,对于规章制度制定的民主程序要素的审查越来越严格。《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公司制定规章制度时未经民主程序的,一般应认定为无效。
3.证明公司履行民主程序最重要的证据是职工代表大会的
会议纪要,因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纪要一定要有:“职工代表大会依法成立,依法选举了职工代表,并依法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公司提出规章制度的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职工代表提出方案和意见,最终公司在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的基础上通过了
公司规章制度。”等类似的表述,确保规章制度的制定符合法律要求的民主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