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守所待了三个多月了,还没判刑,是不是确定要坐牢了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这属于正常的。涉及到公安局的立案侦查,检察院的检察起诉,法院的审理判决,因为刑事案件涉及到人身自由,程序很严格的。根据法律规定,在看守所羁押三个月,属于涉嫌刑事犯罪依法进入刑事诉讼阶段,是否被判刑坐牢,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由人民法院审理确定 。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具体包括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期限和侦查期限、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期限及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期限等。进看守所三个月了,那是被逮捕关押了,三个月案件一般已经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或者是即将移送审查起诉,到一审判决可能还需要三四个月的时间,什么时候回来,要看最终判决的情况,如果没有律师,最好尽快为其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介入。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七十八、 将第一百六十八条改为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修改为:“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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