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轻型货车技术规范反馈意见》第二条,轻型货车(垃圾车除外)的载货部分不应具有举升、随车起重功能(液压尾板结构除外)或采用自卸结构;并要取消蓝牌自卸车,对于轻型货车提出了新的技术要求和配置规范的意见。
也就是自卸车必须申报4.5吨以上的公告,挂黄牌。柴油蓝牌自卸车将全面取消,今后柴油自卸车全部上黄牌照,而驾照目前必须是B照以上。
目的是,杜绝“大吨小标”问题,现在市场上绝大多数的蓝牌自卸和蓝牌随车起吊式货车的产品都不符合规定,严重存在大吨小标以及超载的情况。
根据新政策意见稿中说明:对于3500<总质量≤4500的轻型货车车辆结构配置应合理”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技术要求:
① 当车长≤5600mm时,货厢内宽≤1850mm,货厢高度≤450mm。
② 当车长>5600mm时,货厢内宽≤2100mm,货厢高度≤600mm,载质量利用系数≥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