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世俗、自同于大全的”天地境界“。
冯友兰先生根据他对中国哲学的体悟,曾把“人生的境界”做了“四等”之分,即“一本天然的‘自然境界’,讲究实际利害的‘功利境界’,‘正其谊,不谋其利’的‘道德境界’和超越世俗、自同于大全的‘天地境界’”。
冯友兰(1895.12.04~1990.11.26),字芝生,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祁仪镇人。中国当代著名哲学家、教育家。
191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1924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历任清华大学教授、哲学系主任、文学院院长,西南联合大学教授、文学院院长;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二至四届政协委员,第六至七届全国政协常委,取得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印度德里大学、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名誉文学博士。著有《中国哲学史》、《中国哲学简史》、《中国哲学史新编》、《贞元六书》等,成为20世纪中国学术的重要经典,对中国现当代学界乃至国外学界影响深远,称誉为“现代新儒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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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然境界中的人,不论干什么事情,不是依照社会习惯,侄是依照其本性去做,他们从来未曾了解做某种事情的意义。往好处说,这就是“天真烂漫”,往差处说便是“糊里糊涂”。他们既不懂得为什么要这样做,又不明白做某种事情有什么意义,所以他们可说没有自觉。
有时他们纵然是整天笑嘻嘻,可是却不自觉快乐。这,有如天真的婴孩,他虽然笑逐颜开,可是却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快乐,两种情况,完全相同。这一类人,对于“生”“死”皆不了解,而且亦没有“我”的观念。
功利境界中的人,对于人生的了解,比较进了一步,他们有“我”的观念,不论做什么事,都是为着功利,为着自己的利益打算。这一批人,大抵贪生怕死。有时他们亦会为社会服务,为国家做点事,可是他们做事的动机,是想换取更高的代价,表面上,他们虽在服务,但其最后的目的还是为着小我。
在道德境界中的人,不论所做何事,皆以服务社会为目的。这一类人既不贪生,又不怕死;他们晓得除“我”以外,上面还有一个社会,一个全体。他们了解个人是社会的一部分,个人与社会是部分与全体的关系。
就普通常识来说,部分的存在似乎先于全体,可是从哲学来说,应该先有全体,然后始;个体。例如房子中的支“柱”,是有了房子以后,始有所谓“柱”,假使没有房子,则柱不成为柱,它只是一件大木料而已。
同样,人类在有了人伦的关系以后,始有所谓“人”如没有人伦关系,则人便不成为人,只是一团血肉。不错,在没有社会组织以前,每个人确已具有一团肉,可是我们之成为人,却因为是有了社会组织的缘故。道德境界中的人,很清楚的了解这一点。
天地境界中的人,一切皆以服务宇宙为目的。他们生死的见解,既无所谓生,复无所谓死;他们认为在社会之上,尚有一个更高的全体——宇宙。
科学家的所谓宇宙,系指天体,太阳系及天河等,哲学家的所谓宇宙,剩一切,所以宇宙之外,不会有其他的东西,我人绝对不能离开宇宙而存在。天地境界的人能够彻底了解这些道理,所以他们所做的事,便是为宇宙服务。
从镌刻在德尔菲神庙上的那句“认识你自己”开始,“哲学”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关于人的“自我意识”的学说。在冯友兰那里,一个人“自我意识”的有无及其强弱,恰恰是反映或决定他的人生境界之高低的关键——“自然境界的人生不需要对人生有任何理解和自我意识;
功利境界和道德境界需要有一点对人生的理解和自我意识;天地境界需要的人生理解和自我意识则最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从冯友兰的“人生四境界”说起
冯友兰(1895-1990),字芝生,中国当代著名哲学家、教育家。历任清华大学教授、哲学系主任、文学院院长等职,著有《中国哲学史》、《贞元六书》等,是20世纪中国哲学界的重要经典。
钱钟书先生说:“做人的成功,不仅意味着事业上取得成就,还包括人生境界的提升。”
一个人的境界,就是精神和心灵所能达到的层级,是一个人的人生意义和价值所在。
人生境界不同,人生格局也不同。不同境界的人,人生的意义是不一样的。
在《中国哲学简史》中,冯友兰提出了人生的境界学说。他认为,人生有四种境界: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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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重境界:自然境界
冯友兰认为,自然境界的人,他的行为完全依照本能或约定俗成的习俗,就像小孩和原始人一样,他对其所做的事情并没有思考。
如同有个冷笑话所说,一个小孩在放羊,大人问他,你放羊干什么啊?放羊卖钱。卖钱干什么啊?娶媳妇。娶媳妇干什么啊?生娃。生娃干什么啊?放羊。
他看着别人怎么过,自己也怎么过,稀里糊涂地活几十年,最后稀里糊涂地离开这个世界,这就是自然境界。
活在自然境界的人,展现的更多是一种动物性。
而人和其它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人有思想,正如哲学家帕斯卡尔在《思想录》中说:“人只不过是一根芦苇,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有思想的芦苇。”
第二重境界:功利境界
冯友兰说:“他可以做些事,其后果有利于他人,其动机则是利己的。他的人生境界,就是功利境界。”
在这个境界中的人,他行为的动机就是“利己”二字,处在这种境界的人,他的行为一切出发点都是自己的利益。
可以说,现实中大多数人都处在功利境界。正如《红楼梦》中道士所唱的《好了歌》:“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金银忘不了。”
“无利不起早”,“道义放两旁,把利字摆中间”,这些话就是对功利境界中的人最好的形容。
但功利境界也是有区别的。
如果一个人做事完全是损人利己,甚至损人不利己,这就只是一种比较低级的功利境界。很多无良商家,为了利益不择手段,就是比较低级的功利层次,比如我们看到报道的毒大米、毒蔬菜,商贩自己从来不会吃,却将他们卖给别人。
如果人能做到利己的同时也利人,则是一种高级的功利境界。
第三重境界:道德境界
冯友兰又说:“了解到这个社会是一个整体,他是这个整体的一部分。有这种觉解,他就为社会的利益做各种事,他所做的各种事都有道德的意义。他的人生境界,就是道德境界。”
道德境界,就把别人的利益和自己的利益看得同等重要。
功利境界的人是求个人的利益,道德境界的人是求社会的利益。道德境界中的人,出发点不是自己,而是社会和大众,以社会之福祉为自己奋斗的意义。
儒家学派中的君子,就是道德境界中的人;小人,就是功利境界中的人。在《论语》中,反复谈君子和小人的区别。比如“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等等。
儒家推崇君子,希望人们以君子为榜样,向君子看齐。而小人则是当做反面教材,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第四重境界:天地境界
天地境界是一种至高的境界。冯友兰先生对此解释说:“他不仅是社会的一员,同时还是宇宙的一员。有这种觉解,他就为宇宙的利益而做各种事。这种觉解为他构成了最高的人生境界,这就是天地境界。”
在冯友兰看来,天地境界的人不仅能尽人伦人职,而且能尽天伦天职,即能事天、乐天。也就是说,只有天地境界的人,才深悟人之所以为人之理,尽人之性,成就理想的人格。
天地境界的人,他的生命力量来源于天地,真阳充沛;他以自然界的最高法则为信仰,不计得失,不惧生死。
天地境界的人,消除了“我”和“非我”的境界,是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的境界,这是一种超越了自我的有限性的审美境界。
如果说,生活于道德境界的人是贤人,那生活于天地境界的人就是圣人。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说,哲学家必须从感性世界的“洞穴”上升到理性世界。哲学家到了理性世界,也就是到了天地境界。可是天地境界的人,其最高成就,是自己与宇宙同一,而在这个同一中,他也就超越了理性。
仓央嘉措说:世间事,除了生死,哪一桩不是闲事。
一个人,如果能看破生死,那就真的达到了天地境界,这样的人少之又少。
庄子也许就是这样一个人。庄子妻子死的时候,他却“鼓盆而歌”;庄子自己快要死的时候,他的弟子打算厚葬他,庄子就对弟子们说:“我把天地当做棺材,把太阳和月亮当做路上的朋友,把满天星斗当做珍珠,把天下万事当做送葬品。这样的葬礼难道还不够完备吗?”
弟子们说:“我们怕您被乌鸦和老鹰给吃了”。
庄子说:“我的身体露在地上被乌鸦和老鹰啄食,埋在土里被蝼蛄和蚂蚁吃,从乌鸦和老鹰嘴里夺下来给蝼蛄和蚂蚁享用,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庄子还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这就是一种独与天地往来的至高境界。
只有达到这种境界的人,才能“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
这种境界,我们绝大多数人虽不能之,但也总会心向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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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对一个人来说,这四种人生境界的区分也不是绝对的。也就是说,一个人的人生境界可以既有自然的成分,也有功利的成分,也有道德的成分,而不一定是单纯的某一种境界。
一个人的境界,也并非固定不变的。一个境界较低的人,如果通过不断的学习、修养,提升自己的觉解程度,境界也会提高;一个境界较高的人,他也可能退回到功利境界,甚至自然境界。
同时,一个人不可能生来就能达到很高的境界,都是在不断反思中境界得到提升的。
苏格拉底说:“没有反思的人生不值得过。”
有的人蝇营狗苟终其一生,也没有反思过自己的人生,他的人生境界永远停留在低层次;有的人,不断反思自己的人生,并通过行动提升了自己的人生境界。
冯友兰也指出,人生境界说并不是游离于人的社会实践之外的臆说和空想,而是根植于人们生产生活之中的体悟和反思,它不能脱离社会生活的实际。
个体生命是有限的,但是有了对人生意义和人生价值的不懈追求,一个人的人生境界就大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