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入学所需要开具的四套证明资料,所需证件及材料如下:
一、四证基本证件
1、全家户口簿;
2、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
3、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4、北京市居住证;
二、一般四证所需材料
1、父母身份证明证件(包括父母双方身份证、父母双方暂居住证、全家户口本、儿童户籍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有统一格式要求))
2、父母工作证明证件(包括父母双方劳动合同、社保权益记录、工作证明(有统一格式要求)、双方所在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3、父母婚姻生育证件(包括结婚证、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孩子医学出生证明)
4、家庭在京住所证明(包括租房合同、房租完税证明、房租完税发票、居住期间的电费单据、水费单据、房东夫妻的身份证、房产证)
三、证件注意事项
1、在京实际住所证明,需要征求房东的同意,而且要有房产证,一个房产证一般6年内只有一个上学名额。
2、在京务工证明,一定要注意社保问题,工作地和社保地要在一个地方,不能断缴,部分地区补缴也是不算的。
3、北京是居住证,注意换证或者中断的情况,正和被政策要求时间卡到的情况。
4、若北京还没有房产证,需要村委会开证明,加盖公章,且需开具居住证明;
四、四证办理步骤
1、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2、准备四证所需材料将材料交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初审;
3、初审通过后,递交到区教委进行联审未过审核的可在网上查原因;
4、联审通过街道办发放北京就读证明;
5、家长拿就读证明到所分配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6、根据学校开学通知孩子入学;
五、其他四证需要注意事宜
1、因北京各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要求不同,具体请以本区教委规定要求为准,一般通知时间为4月份左右。
2、要严格按照各区教委规定的时间提交证明。
3、自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就近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4、申请人子女获得入学就读资格后,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如有中断,将对该申请人子女未来在升入初中产生影响。
5、申请人或其配偶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3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补缴的不予通过。(个别区要求6个月)
6、申请人所提交的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公寓。
7、请认真参考阅读区教委规定要求细则,开具的证明是否要求统一的格式模板,随意开具证明可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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