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原是广西中石化企业的职工,在2000--2004年公司领导用欺骗和威慑加吓唬的手段逼我们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买断工龄,按中石化的补沾标准是每年5000元,而单位只按每年2300元,而且 要交所得税,买断后不得在公司上班,我们在中石化工作了几十年,买断出来了,也很难找到其它工作,我们这些人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人,生活极端困难,有的人经不起打击跳江自杀,有的生病没有钱医冶而死,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买断工龄,是国家不引许的,由于当时我们不懂法律,不会用合法权益来保护自已,现在我们能不能起诉单位的的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买断工龄的协议无效,有那位高人给予答复,不胜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