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上的“数量与单位”栏中,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和法定第二计量单位以及成交计量单位怎么区别和填啊?

如题所述

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和第二计量单位在编码书后面都有,比如是“套/千克”那“套”就是第一计量单位,“千克”是第二计量单位。成交计量单位就是实际进口的数量和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2号)明确报关单数量及单位栏填报要求如下:本栏目分三行填报及打印。

(一)第一行应按进出口货物的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填报数量及单位,法定计量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的计量单位为准。 

(二)凡列明有法定第二计量单位的,应在第二行按照法定第二计量单位填报数量及单位。无法定第二计量单位的,本栏目第二行为空。 

(三)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应填报并打印在第三行。

扩展资料:

备注栏的填报要求:

输入超出规格型号栏字符数限制的申报要素,并以句号结束。输入除法定的监管证件以外的其他证件名称和证件号码,例如:原产地证书(除享受CEPA税率的商品外)、原厂商发票、AWTA(澳大利亚羊毛检验证明)、外商投资设备审批表等等,各证件之间用逗号分隔,并以句号结束。 

输入其他需要申报的要素。(例如:生产厂商、货物签约日期、工艺流程、旧设备的原价、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残值率等要素)本栏目中共可以输入字符255位(即127个汉字),通过EDI及电子口岸预录入申报的本栏目字段长度为50个字符(即连续录入25个汉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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