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热力有限公司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更好的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自觉接受广大用户和社会监督,公司特制定以下服务标准:
一、服务承诺态度:
工作时间佩戴工作牌,统一着装、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热情接待用户来电、来访,认真听取用户意见,耐心解答用户提出的问题。
经常走访用户,解决用户采暖中的实际问题。因维修等原因需出入用户家中时要穿鞋套,以保证用户家中清洁。坚守工作岗位,运行期间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保证用户随时联系。
二、服务承诺内容:
1、供暖期: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2、供暖温度:室内采暖设计、设施安装、防寒保温措施合理,按时足额缴纳取暖费的热用户,我公司按时、保质供热,在采暖期内,用户室内采暖温度不低于18℃。
3、维修范围:以供暖设施的产权界定为准,原则上谁的产权谁负责维修、管理。考虑居民实际情况,可以申请上门维修,我公司将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三、服务承诺标准:
1、一般维修及求助半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两小时内处理完毕。
2、一般事故:接到抢修电话后,立即安排抢修人员,24小时内恢复正常供热。
3、较大事故:接到抢修电话后,立即安排抢修人员,2天内恢复正常供热。
4、发生突发性事故,接到抢修电话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协助用户做应急处理或维修。
5、用户反映的疑难问题3日内给予答复,10日内处理完毕。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的,及时作出合理解释。
四、服务承诺纪律:
1、服务用户做到语言文明、热情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2、供热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用户吃、拿、卡、要。
五、服务责任与投诉:
1、服务及监督电话:0536-8279555
2、公司大厅内设有投诉举报箱,用户可以写信投诉反映情况。
3、在服务过程中,因用语不文明,有向用户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经公司核实后,将对违纪员工给予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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