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4月14日两则改造工程规划公示(泰安改造项目)

如题所述


4月14日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发布两则改造工程规划公示
擂鼓石大街东段改造工程规划公示
公示日期:2020年4月14日-4月21日
项目名称:擂鼓石大街东段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位置:泰安市泰山区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办理擂鼓石大街东段改造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位于泰安市泰山区,用地面积17.7468公顷,用地预审和项目选址已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同意。现予以公示。
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听证申请并说明理由。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听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公示受理单位提交下列材料:1、书面申请;2、个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3、与公示项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合同等的复印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审查后,做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双龙路改造工程规划公示
公示日期:2020年4月14日至4月21日
项目名称:双龙路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位置:泰安市泰山区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办理双龙路改造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位于泰安市泰山区,用地面积21.4066公顷,用地预审和项目选址已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同意。现予以公示。
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听证申请并说明理由。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听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公示受理单位提交下列材料:1、书面申请;2、个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3、与公示项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合同等的复印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审查后,做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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