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出有理数乘法法则及用字母表示的运算率。怎么写?

如题所述

a+b=b+a
a*b=b*a
a-b=-b+a
a/b=1/b/a
(a+b)^2=a^2+2ab+b^2
(a-b)^2=a^2-2ab+b^2
a^2-b^2=(a+b)*(a-b)
一、加法
  有理数的加法与小学的加法大有不同,小学的加法不涉及到符号的问题,而有理数的加法运算总是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确定结果的符号;二是求结果的绝对值.
在进行有理数加法运算时,首先判断两个加数的符号:是同号还是异号,是否有0.从而确定用那一条法则。在应用过程中,一定要牢记"先符号,后绝对值",熟练以后就不会出错了.
多个有理数的加法,可以从左向右计算,也可以用加法的运算定律计算,但是在下笔前一定要思考好,哪一个要用定律哪一个要从左往右计算. 
  法则 
∽[1]
 1.同号相加,取相同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绝对值不等的异号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 
  3.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 
  4.相反数相加结果一定得0。 
  交换律和结合律
  有理数的加法同样拥有交换律和结合律(和整数得交换律和结合律一样)用字母表示为:
  交换律:a+b=b+a
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结合律:a+b+c=(a+b)+c=a+(b+c)
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
二、减法
  有理数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其中:两变:减法运算变加法运算,减数变成它的相反数做加数。一不变:被减数不变。可以表示成:
a-b=a+(-b)。
三、乘法
  (1)两数相乘,同号为正,异号为负,并把绝对值相乘。例:(-5)×(-3)=15
(-6)×4=-24
。 
  (2)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例:0×1=0
  (3)几个不等于0的数字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有奇数个数时,积为负;当负因数有偶数个数时,积为正。并把其绝对值相乘。例:(-10)×〔-5〕×(-0.1)×(-6)=积为正数,而(-4)×(-7)×(-25)=积为负数
  (4)几个数相乘,有一个因数为0时,积为0。
例:3×(-2)×0=0

  (5)乘积为1的两个有理数互为倒数(reciprocal)。例如,—3与—1/3,—3/8与—8/3。
四、除法
  (1)除以一个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注意:0没有倒数)
  (2)两数相除,同号为正,异号为负,并把绝对值相除。
  (3)0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0的数,都等于0。
  注意:0在任何条件下都不能做除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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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24
(1)有理数的加法法则:
1.
同号两数相加,和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
绝对值不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和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3.
一个数与零相加仍得这个数;
4.
两个互为相反数相加和为零。
⑵有理数的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补充:去括号与添括号:
去括号法则:括号前是“+”号时,将括号连同它前边的“+”号去掉,括号内各项都不变;括号前是“-”号时,将括号连同它前边的“-”去掉,括号内各项都要变号。
添括号法则:在“+”号后边添括号,括到括号内的各项都不变;在“-”号后边添括号,括到括号内的各项都要变号。
⑶有理数的乘法法则:

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任何数与零相乘都得零;

几个不等于零的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有奇数个数,积为负;当负因数的个数为偶数个时,积为正;

几个有理数相乘,若其中有一个为零,积就为零。
⑷有理数的除法法则:
法则一:两个有理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
法则二:除以一个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
⑸有理数的乘方:求n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乘方的给果叫做幂。
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
⑹有理数的运算顺序:
有理数的混合运算法则即先算乘方或开方,
再算乘法或除法,后算加法或减法。有括号时、先算小括号里面的运算,再算中括号,然后算大括号。
[5*(4-5+5)]÷5
=(5*4)÷5
=4
⑺运算律:
①加法的交换律:a+b=b+a;
②加法的结合律:(a+b)+c=a+(b+c);
③乘法的交换律:ab=ba;
④乘法的结合律:(ab)c=a(bc);
⑤乘法对加法的分配律:a(b+c)=ab+ac;
注:除法没有分配律。
第2个回答  2020-03-01
(1)两数相乘,同号为正,异号为负,并把绝对值相乘。例;(-5)×(-3)=15
(-6)×4=-24
  (2)任何数字同0相乘,都得0.
例;0×1=0
  (3)几个不等于0的数字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有奇数个数时,积为负;当负因数有偶数个数时,积为正。并把其绝对值相乘。例;(-10)×〔-5〕×(-0.1)×(-6)=积为正数,而(-4)×(-7)×(-25)=积为负数
  (4)几个数相乘,有一个因数为0时,积为0.
例;3×(-2)×0=0
(5)乘积为一的两个有理数互为倒数(reciprocal)。例如,—3与—1/3,—3/8与—8/3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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