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物业管理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系统,如果只有小区内部组成一个物业是有一点困难的,因为在跟小区之内是很难凑齐一套专业人员来应对小区之内会发生的一些复杂的各类设备设施的维修等日常工作的。而且从事小区物业管理的一般都是专职人员,有可能是离退休的技术人员或者是管理人员。有正常职业的工作人员是没有办法兼顾,在这个日常中的物业管理工作的。
而且一个物业公司是不会只有一个项目的,特别是有一定规模的物业公司,还有很多物业公司都会采取业务外包的形式,用来降低他们的用工的成本。
有很多网友认为取消业务管理是一个非常好的提议,在取消业务管理之后,小区就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样一来小区的管理就可以由这个委员会来承担,可以商量着每户出多少能力来管理小区,也可以从社会上面来聘请一些人员,不用再去找物业公司,而这些聘请人员就由小区内的业主委员会来管理,来为小区进行服务,这样的话小区的日常管理就都是透明的,公开的,业主就可以成为真正的主人。
但是在我看来,这样的技术是不成熟的。因为都是小区的内部人员,有办法能做到公正公开,铁面无私吗?而且业主在实行公司化制度的时候,那么相应的人员也都需要配套,包括一些采购人员,培训的人员,仓库的管理人员,这一些管理的成本有时候就比业务公司的管理成本要高的许多。而且在招聘的时候,也有很多人不愿意去当小区的物业管理这个职位,因为这个职位明显没有升职的机会,工资也不会比其他地方来的高,而且工作上面也没有特别的体面。如果有专业的人员来应聘,但是他们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又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