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如果劳动者违法未与原用人单位办理辞职手续而擅自走人到另一用人单位再应聘工作行为造成损失的,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有权保留向该劳动者进行追责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90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91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