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值班制度及人员安排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值班人员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按照《防汛值班工作要求》(附件1)、《防汛值班制度》(附件2),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做到24小时坚守值班室,按要求、依程序、高标准及时做好各类信息的接收、登记和处理工作,并填写好值班日志。有协助值班任务的带班局领导和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在值班期间不能离开岳阳市区,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每晚7点到局五楼总值班室签到,晚上11点以前应在办公室待命,如发生大暴雨等紧急汛情,协助值班的带班局领导和科室(单位)人员必须到总值班室值守。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不能参与值班的,带班局领导和科室(单位)负责人必须向局长请假,其他人员必须向值班领导请假,并报防办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关于加强汛期防汛值班工作的通知》 第三条 1、 正常值班时设值班领导1人、协助值班领导1人,由市水务局领导担任;设值班主任2人,由市防办主任、副主任担任;值班员3人,值班司机2人。非正常值班(启动级以上应急响应)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 值班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在值班室,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工作。主汛期或江河湖泊超警戒水位以及发生较大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时,带班领导应驻值班室或办公室(含办公区)带班,其他值班时间带班领导应保证全天24小时联系畅通,并能在水旱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值班室处理应急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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