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单位是民政局办的医院,事业单位,5.1没有假期,没有加班费是否合法?

除了春节有假,其他什么假都没有,而且没有加班费

很不幸的告诉你,是合法的!

我也是事业单位,节假日也照常上班,也没有三倍工资。平时也经常“加班”,也没有加班费。
更可气的是我们的通常叫法是“值班”,其实明明就是“加班”。
“值班”——是在工作时间以外,在办公室做一些轻松地如接电话,看护办公室能工作。
“加班”——是在工作时间以外,完成的与工作时间以内同样的工作。

为什么是合法的,我查了,如下:(我觉得太生硬了,太牵强了,在加班问题上,我们明显就是弱势群体!)

目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都没有实行加班工资制度;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和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规定,一律不得在国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资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为了保障职工工作和休息的权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因“(一)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二)为完成国家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紧急任务”而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的,应给职工安排相应的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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