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请教高人。档案局显示的就业日期和合同上不一致,対劳动者有何害处、

单位今年3月补签合同。合同日期是从09年9月开始签的。可是为什么去档案处查看时。却显示3月份(也就是补签合同那天)才刚刚就业。是不是意味着单位还是没给我补上合同。我的工龄也是从3月开始的嘛?请问这样対我有什么坏处。
单位这样做什么意思。越详细越好。谢谢。

不管显示什么时候的就业时间,只要你能证明你是从哪天开始工作的,就从那一天起算。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成立。

单位这样做,如果是故意的,应该是希望到时候少给你点劳动补偿金。至于其他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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