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已经有”离婚协议“?我国古代离婚制度什么样?

如题所述

在敦煌莫高窟出土了一份唐朝的“离婚协议”,所在在唐朝就已经有了“离婚协议”。我国古代的离婚制度主要有和离和休妻两种形式为主。

“愿娘子相离之后,重梳婵鬓美扫娥眉,巧呈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自生欢。”这是出土于敦煌莫高窟的一份唐朝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的大致意思是因夫妻不和而分开,希望离婚后两个人能够各自安好。

其实中国古代离婚的主要形式有两种:

第一种、和离。和离是指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难以在维持婚姻关系,并且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和平的结束婚姻关系。这也是相对公平公正的离婚制度,我国现在实行的协议离婚制度就是古代和离制度不断完善的结果。

第二种、休妻。在我国古代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往往一个男人有多个老婆。在这种极度不平等的制度下,男人可以随意休妻。他们还制定了许多限制已婚女子的规定。比如说“七出”“三不出”等,都被视为休妻的准则。这种婚姻终止权利掌握在男人手中的现象,也反映了古代男女极度不平等的关系。唐朝出土的这一份离婚协议书,讲求夫妻关系应好聚好散,各自珍重。在我国古代也是比较少见的。这可能与唐朝开放的民风有关,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当时唐朝人的文雅风度。当今社会的婚姻制度也是以公平公正为前提的,但夫妻之间到离婚时往往是斤斤计较、恶言向加总是以最难堪的姿态收场。倒不如学习唐代文人这种广阔的胸襟。茫茫人海,相遇即是缘分,做不成夫妻,各自安好便好。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2-31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人们对离婚是越来越看得开了,离婚这一现象也是越来越普遍,只要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都同意离婚那么双方签署一份离婚协议,去民政局换个证就可以离婚了。其实“离婚协议”并不是现在才存在的,在我国唐朝就已经有“离婚协议”的存在了。离婚制度也是在古代就存在的。

在周朝之前我国的离婚制度可谓是非常的宽松的,只要夫妻双方不想在一起了,就可以离婚了,也不需要去政府部门登记,只要双方认同离婚即可,后来周朝开始便逐渐建立了婚姻家庭制度,不过这个制度在当时还不算稳固,后来到了唐朝才开始颁布了相关的法律,在当时的社会女人地位低下,男权不断被强化,女人是不可以随意离婚的,只有在丈夫逃亡了才可以向官府申请离婚。

在古代常见的离婚方式有三种,不过这三种离婚规定对女性来说都是非常不公平的。

第一种方式就是出妻,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休妻,在古代有七出的规定,也就是说女人只要与这七出其中一出挨上边男人就可以休妻,七出分别是:不孝父母 ,不孕无子 ,红杏出墙 ,妒忌无量 ,身患恶疾, 饶舌多话 ,偷盗行窃。

第二种方式是和离,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和平分手,和离需要夫家发放“放妻书”,这一中离婚不需要任何原因,只要夫妻双方都愿意即可。

第三种方式是诉状离婚,也就相当于现代社会的起诉离婚,当夫妻间出现背叛的情况,可向官府呈诉状,由官府判定离婚。

由于古代的时候女性地位十分的低下,一般女人只要离了婚几乎就被千夫所指,就算回到娘家也不会被接纳,因此很多女性都不敢离婚,因此我国古代的离婚率非常的低。

第2个回答  2019-12-31
我国古代的离婚制度有两种,分别是和离:双方统一意见分开;休妻:由男方提出强制性的分开。而唐朝的离婚制度还多了一种叫义绝离婚,但凡有一方闹上公堂坚持离婚,官员只能判离。
第3个回答  2019-12-31
古代唐宋时期就已经有了离婚制度,其中有和离这一说,双方感情破裂就可以到官府和离,女方可以带走自己的嫁妆,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双方的权益。
第4个回答  2019-12-31
在以前呢是关于离婚协议,是没有国家认定,就是你结婚离婚国家都不会管你的,男休女,女休男,当然后者是少的,一纸休书,也不许两人都同意的情况。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