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公务员的合法权利,优化国家公务员队伍,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公务员的辞职,是指国家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关系。 第三条 辞退国家公务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其与国家公务员的任用关系。
1、根据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公务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
2、按照有关规定,公务员最最低服务期限内非要辞职是会被计入诚信档案中,可能当地就无法再参加公务员考试或者从事公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