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3月,滕县划归枣庄市。滕县现在已撤县立市,改名为滕州市(县级)。
1960年3月,将滕县临城公社的164个自然村划归枣庄市。
1983年11月,枣庄市齐村区改为山亭区,将滕县东部的店子、冯卯、辛庄、徐庄、辛召、山亭、桑村、城头8个公社划归枣庄市山亭区。
1988年3月7日,国务院同意撤销滕县,设立滕州市(县级),由省直辖,枣庄市代管。以原滕县的行政区域为滕州市的行政区域”。
扩展资料:
秦于今滕境置滕县、薛县。滕,作为县名始见于史册。
唐代滕县属河南道徐州。元和年间,县城东移二里筑新城。
金大定二十二年(1182年),金置滕阳州。大定二十四年(1184年)改为滕州,辖滕、沛、邹县和陶阳镇,属山东西路。元因之。
明洪武二年(1369年)废除滕州,滕县隶属山东布政使司济宁府。洪武十八年(1385年)升兖州为府,降济宁为州,滕县改属兖州府。
中华民国二年(1913年)滕县属岱南道。民国四年(1915年)滕县改属山东省济宁道。民国十六年(1927年),废道,存省、县两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滕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