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工作者的职责是什么?

如题所述

(一)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条例、标准及医院的规章制度,组织全院医技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保证医疗业务工作的常规运行,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医疗缺陷。

(二)管理医疗工作,负责医疗工作的宏观管理,对医疗质量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和评价,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三)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内外医疗任务及高知,高干,职工和学生等大型体检工作以及医疗保健工作。

(四)经常了解各科室医疗工作情况,检查分析各科室医疗质量。通过各种信息反馈,确保目标的进行。

(五)制定临床和医技科室工作质量标准和考核办法,并进行质量检查、监督和控制工作,行使质量否决权。

(六)通过质控,督促、协调职能科室与有关科室的质量工作。

日常医疗事务工作:

(一)组织院内疑难病例讨论及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二)医疗工作的内外联系事务。

(三)召开有关医疗工作会议:如科室主任联席会,临床与医技科室联席会,病例质量及医疗文献书写会,医院分级管理工作会。

(四)督促检查医院放射防护,药品质量及医疗器械使用保养工作。

(五)负责处理医疗纠纷,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在医疗上违规的事例。

扩展资料:

权利:

(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二)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六)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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