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费用次年收到发票能否税前扣除

如题所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如果能证明该业务是上年年实际发生的,且在次年5月31日以前能够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可以将这部分费用在上年度进行税前扣除。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