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最高多少年

如题所述

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由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为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过二十年,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但不得超过二十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有期徒刑的执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有期徒刑的期限;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

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4、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对于虽已作出有期徒刑判决,但犯罪分子尚未交付公安机关执行的,还不能算判决执行之日,不能开始计算刑期。

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如下:

1、长期徒刑的适用对象。长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

2、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中期徒刑的刑期幅度范围较广,适用面也较宽。在刑法分则中有不少犯罪以中期徒刑作为唯一的法定刑。

3、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在刑法分则中,有一些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短期徒刑,如侮辱罪、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赌博罪、侮辱国旗、国徽罪等。

拘役与有期徒刑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有期徒刑适用罪行较重和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拘役适用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执行场所。有期徒刑执行场所是监狱,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3、期限。有期徒刑期限长;拘役期限短。

4、待遇。有劳动能力的有期徒刑犯罪分子,都应参加无偿劳动;参加劳动的拘役犯罪分子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5、法律后果。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构成累犯;拘役的犯罪分子原则上不构成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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