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受伤赔偿

临时工甲在一工厂做房屋维修工作,需请一名帮工,经公司同意,找到临时工乙共同完成这些活儿。一天,当临时工甲扶住楼梯,由临时工乙在楼梯上操作铺设厂房的隔热层时,因工厂提供的隔热层材料都是废旧材料,所搭的骨架的木条也不够结实,木条断裂,导致临时工乙从楼梯上摔下,摔在地上的木箱子上.四根肋骨骨折,并伴有血气胸.事后,工厂完结了工作期间的工资,只负了部分医疗费,就不管了.老板让乙自己去找甲赔偿。说是因为人是甲找来的。甲说他们都是共同给老板做事的,也不该他负责。
请问:1这种情况是否存在雇佣劳动关系?老板不承认有劳动关系.
2后续医药费等费用该怎样获得赔偿,有法律保护雇佣临时工的权益吗?
谢谢了解这种情况的朋友们解答。

  怎么赔偿要进行工伤认定,按认定工伤的伤残级别进行相应的赔偿;
  一、发生工伤以后,如果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要主动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所需要的资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认定为工伤以后,在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做工伤鉴定,最后按照鉴定的级别,要求公司和社保部门按各自的职责范围进行的赔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6-08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第2个回答  2010-06-08
你好!存在雇佣关系,应该有老板支付赔偿费用,可以到法院起诉老板,具体过程以为比较复杂,还是请律师作比较好。如果经济上很困难,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6-09
可以..废话
第4个回答  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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