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个人(自然人,税法里叫“其他个人”)销售木材,不能向税局申请代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申请代 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因为按照《税务机关代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代 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 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 开。而其中的“增值税纳税人”,《办法》同时明确: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jia税务zong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其中的“国jia税务zong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根据《国jia税务zong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 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的规定,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述情况之外的,其他个人不能申请代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由于自然人(其他个人)不属于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而销售木材不属于销售不动产和出售不动产,所以不能予以代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条例中的纳税人分为单位和个人。个人又细分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这个“其他个人”就是“自然人”,而不是企业、单位、个体户等团体组织。
《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规定: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