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不会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注册登记遗体捐献?

如题所述

不会,因为手续需要自己去办理。

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

以山西省太原市捐献为例:

1、首先至太原市红十字会,地址:太原市桃园四巷27号。领取太原市遗体捐献登记表一式三份。

2、填写自愿捐献申请书、捐献申请表,申请表至少由一位直系亲属同意并签字,且所有亲属对捐献应予知悉且同意。

3、至太原市城南公证处办理公证(免费),地址:太原市并州南路115号永丰大厦6层。

4、公证书与捐献登记表由太原市红十字会、城南公证处、捐献者各保存一份。

5、太原市红十字会颁发捐献证书、个人资料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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