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七福建做七

如题所述

在福建地区,传统的丧葬习俗中,做七是在停柩待葬期间进行的一项重要活动。1949年之后,虽然停柩的习俗逐渐被废除,但做七的传统仍然保留,不过通常在下葬之后进行。做七主要在第一、三、五、七个“七日”进行,其中头七、三七、五七和满七较为隆重,其他时间则较为简略,有的地方甚至只做首七和尾七,如漳平只做头七、三七、五七和七日祭。


首七,又称“头七”或“头旬”,被认为是亡者开始知道离开人世的时刻。丧家在午夜后开始哀哭,僧道诵经并焚烧迷信用品,如纸钱、灵屋,甚至现代家电和交通工具模型。在南平,还会焚烧葬礼上的麻绳,而在宁德,孝子孝女通过“呼七日”仪式表达哀思。福州则在首七时,门口挂灯,亲友可以来烧纸钱寄托哀思。


“三七”在闽南被称为“查某子旬”,出嫁女会携女婿回娘家祭奠,常有僧道诵经,过去富贵人家还会请戏班演出孝道剧目。五七祭则更为隆重,漳平有“填还”仪式,报答父母养育之恩,可能进行多日的诵经和焚烧祭品。在闽南,五七又称“查某孙旬”,主要由孙女和侄女祭奠,与三七仪式相似,且有酒席、灵厝焚烧和供奉祖先的仪式。


“七七”或“满七”仪式与首七相似,有些地方视为“起服”期,标志着孝服的解除。做七期间,有诸多禁忌,如理发、宴饮等。在“头七”之后,习俗上男女的纪念日计算方式有所差异。此外,丧家还会在60日、100日、周年等时间节点举行不同的祭奠活动,如“六旬祭”、“百日祭”和“周年祭”。


丧葬做七时,贡品通常需为单数,象征阳气。随着时代变迁,虽然传统习俗在细节上有所改变,但对亡者的怀念和尊重依然延续在这些仪式中。


扩展资料

做七,亦称“斋七”、“理七”、“烧七”、“作七”、“做一日”、“七七”等。旧时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各地。即人死后(或出殡后),于“头七”起即设立灵座,供木主,每日哭拜,早晚供祭,每隔七日作一次佛事,设斋祭奠,依次至“七七”四十九日除灵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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